政务公开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事项改革举措和监管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20 15:0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5号)的要求,我局对照省清单目录事项提出以下改革举措和监管办法:

一、改革事项

对应省清单目录,涉及市本级的事项为83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审批层级为县级以上地方教育部门,其中,市本级对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有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的权力(附件2),许可权限和监管权限在市本级。其中84项“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许可权限和监管权限都在省级。说明见附件1。

二、改革举措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

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3.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

4.按“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通过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审批事项,公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从申请的受理,到内部办理流程,再到证照电子化的入库,都在网上运行。

5.压缩审批时限50%,精简审批审批材料,压缩民办学校换证时间、在校长变更的基础上增列了分立、合并和变更举办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办理时限从“原则上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提速到当场办理并于3个工作日内换发证照。落实容缺受理、一网通办,试行告知承诺。进一步优化教育领域的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有利于推动文化教育类培训学校的服务业态做大做强做优。

三、监督的具体工作办法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曝光。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建立“红黑名单”。3.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实时掌握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对苗头性问题联合研判,积极应对。


附件: 事项说明

    高中阶段民办学校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常德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0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政务公开 > 行政文件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事项改革举措和监管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20 15:0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5号)的要求,我局对照省清单目录事项提出以下改革举措和监管办法:

一、改革事项

对应省清单目录,涉及市本级的事项为83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审批层级为县级以上地方教育部门,其中,市本级对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有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的权力(附件2),许可权限和监管权限在市本级。其中84项“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许可权限和监管权限都在省级。说明见附件1。

二、改革举措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

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3.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

4.按“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通过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审批事项,公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从申请的受理,到内部办理流程,再到证照电子化的入库,都在网上运行。

5.压缩审批时限50%,精简审批审批材料,压缩民办学校换证时间、在校长变更的基础上增列了分立、合并和变更举办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办理时限从“原则上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提速到当场办理并于3个工作日内换发证照。落实容缺受理、一网通办,试行告知承诺。进一步优化教育领域的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有利于推动文化教育类培训学校的服务业态做大做强做优。

三、监督的具体工作办法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曝光。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建立“红黑名单”。3.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实时掌握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对苗头性问题联合研判,积极应对。


附件: 事项说明

    高中阶段民办学校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常德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