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3 08:1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667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

   

  

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了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系列实施意见,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真正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职招生管理,规范中职招生行为,做好2016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立统筹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建立健全由一把手任组长,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好高中招生秩序。

2.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各县市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45:55的比例确定2016年中职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比例严重失调的,要坚决削减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中职招生留足一定的发展空间。要把握初中毕业生在逐年回升的有利时机,确保初中毕业生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力争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各县市区教育局610日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本地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3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各中职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有序分流。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在各生源学校开辟职业学校招生宣传专栏,有序组织职业学校做好现场宣传。

4.加强初中毕业生分流指导。在初中学校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帮助初中毕业学生正确进行生涯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5.拓宽中职学校招生生源渠道。凡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年,只要愿意,不管是应届还是往届,或者进城务工农民、复转军人等均可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现中职招生对象范围最大化。

6.优化招生环境。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招生环境。对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在我市范围内招生的职业学校(以2016527日《常德日报》公示名单为准),各地均应积极配合,无条件准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生源学校不得阻拦招生学校正常的招生宣传活动,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禁实行生源封锁,严禁索要或收受招生学校任何名目的招生费。

    7.规范招生行为。坚持招生资格审核和准入制度,未经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市范围内从事招生活动。严禁虚假宣传,各招生学校不得发布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信息。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成本支出,严禁买卖生源,不得聘用社会人员从事招生活动,不得向协助招生的生源学校、社会组织和个人支付各种名目的招生费用。对买卖生源、扰乱招生秩序、违规虚假宣传的招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市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停止其招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8建立考核督查制度。市教育局将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强县(市区)考核内容,并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地各校招生情况开展督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对辖区内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材料于910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科。


                                   
常德市教育局

                                    201662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政务公开 > 行政文件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3 08:1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常教通〔201667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

   

  

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了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系列实施意见,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真正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职招生管理,规范中职招生行为,做好2016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立统筹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建立健全由一把手任组长,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好高中招生秩序。

2.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各县市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45:55的比例确定2016年中职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比例严重失调的,要坚决削减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中职招生留足一定的发展空间。要把握初中毕业生在逐年回升的有利时机,确保初中毕业生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力争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各县市区教育局610日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本地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3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各中职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有序分流。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在各生源学校开辟职业学校招生宣传专栏,有序组织职业学校做好现场宣传。

4.加强初中毕业生分流指导。在初中学校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帮助初中毕业学生正确进行生涯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5.拓宽中职学校招生生源渠道。凡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年,只要愿意,不管是应届还是往届,或者进城务工农民、复转军人等均可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现中职招生对象范围最大化。

6.优化招生环境。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招生环境。对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在我市范围内招生的职业学校(以2016527日《常德日报》公示名单为准),各地均应积极配合,无条件准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生源学校不得阻拦招生学校正常的招生宣传活动,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禁实行生源封锁,严禁索要或收受招生学校任何名目的招生费。

    7.规范招生行为。坚持招生资格审核和准入制度,未经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市范围内从事招生活动。严禁虚假宣传,各招生学校不得发布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信息。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成本支出,严禁买卖生源,不得聘用社会人员从事招生活动,不得向协助招生的生源学校、社会组织和个人支付各种名目的招生费用。对买卖生源、扰乱招生秩序、违规虚假宣传的招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市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停止其招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8建立考核督查制度。市教育局将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强县(市区)考核内容,并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地各校招生情况开展督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对辖区内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材料于910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科。


                                   
常德市教育局

                                    20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