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4-11-19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市直教育单位:

中小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希望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目标
1、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目标。
尊重中小学生成长规律,区别不同年龄段中小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科学规划各教育阶段的德育工作目标。小学(义务教育阶段1~6年级)德育工作主要通过生动活泼的校内外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公德教育、社会常识教育和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其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基本的社会公德意识;初中(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除了继续进行“五爱”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外,侧重于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他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社会公德及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高中阶段,注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各教育阶段的德育工作目标要加强整体衔接,防止简单重复或脱节。
2、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为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做好准备;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使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3、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

二、进一步突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1、民族精神教育。
每年9月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各地要结合新学年开学、新生入学教育、庆祝教师节、9?20“公民道德宣传日”和迎接国庆等活动,利用校内外各种媒介、渠道和阵地,采取参观、演讲、主题班(队、团)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2、诚信教育。
培养中小学生诚实待人、守时守信的优良品质。在小学开展“好孩子要诚信” 教育,在初中开展“社会公德讲诚信” 教育,在高中开展“我愿做个诚实人”教育。大力倡导诚信作业、诚信考试,坚决杜绝中小学生考试作弊、替代作业等不诚信现象。
3、养成教育。
认真执行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4、心理健康教育。
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他们处理好在学习、成长、择业、交友、生活等方面的矛盾和困惑,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他们正确认知自我、调控自我、承受挫折、与人交往、适应环境的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活动。
5、法制教育。
加强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坚决防止毒品、邪教进校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后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严格控制在校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6、安全教育。
完善学校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健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和学校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全面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清理整顿不合格的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重大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意外伤害等重大责任事故。探索建立学校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三、广泛拓展中小学德育工作途径
1、加强德育课程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德育课程。结合我市实际以及学生特点,开发具有常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结合国内外的重大事件举办一次时事政策和形势报告会,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强化各类课程的德育功能。
认真落实各学科“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结合学科知识教学,关注学生良好学习品质和高尚道德情操的培养,将教学与德育有机融合。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要注重对学生进行祖国的历史文化、基本国情、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等学科要注重对学生进行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和辨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教育;音乐和美术要充分发挥其学科的美育作用,提高学生对人类艺术美的感受力,陶冶其情操,培养学生健康积极的审美情趣;体育要培养学生不怕困难、奋力拼搏的顽强意志以及遵守纪律、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3、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中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及各类学科综合实践课,积极开展以关注现实,亲身体验为主要特征的实践学习活动。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建立自己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社区服务、科技文化活动、志愿者活动、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每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高中生不少于3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小学高年级学生不少于10天,低中年级可由学校根据实际酌情安排。同时,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妨碍学习和校园生活秩序的活动要予以劝阻并制止。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建设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定期举办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不断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培育校园精神。不断总结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经验,努力打造常德特色。

四、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
1、建立中小学德育全员负责制。
中小学教职员工都应按照“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承担育人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到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并作为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制度,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教师职业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建立班主任选拔制度,引进竞争机制,切实把工作能力强、思想素质好、工作热情高、关心爱护学生的优秀教师吸收进班主任队伍;建立班主任培训和经验交流制度,积极推介优秀班主任的工作经验;建立班主任表彰制度,学校每学期要评比表彰一批优秀班主任,区县(市)教育局每学年要评比表彰一批优秀班主任,市教育局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批优秀班主任。不断改善和提高班主任工作待遇,把班主任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聘职称和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形成人人争当班主任、个个争当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3、加强学校团队建设。
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少先队员、共青团员、青年党员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做好学校团队工作。认真办好中学生业余团校和高中业余党校,积极开展党、团基本知识教育,在高中学生中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
4、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中小学德育工作网络建设。
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和设立家长接待日等形式,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开展现代家庭教育指导行动,促进家长由经验育人向科学育人转变。中小学校要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学生家访提出具体要求。利用社区的各种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寓教于乐、富有吸引力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使社区成为未成年人课余活动的乐园。切实抓好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

五、不断完善德育工作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一把手”抓德育的领导机制。
中小学德育工作实行教育行政部门首长和学校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以德为首”的观念,始终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制定整体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规划,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指导和督促学校德育工作。
2、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理论研究。
针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网吧对青少年学生的不良影响问题、校园侵害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等,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德育理论对德育实践的指导作用。
3、加大德育工作投入力度。
落实德育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德育活动、培训德育队伍、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及表彰奖励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德育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积极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
4、建立学校德育工作的综合考评制度。
把德育工作实绩作为校长任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师德标兵”先进事迹巡回报告。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先进集体等各种形式的表彰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激励作用。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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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育局,德山开发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市直教育单位:

中小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希望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目标
1、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目标。
尊重中小学生成长规律,区别不同年龄段中小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科学规划各教育阶段的德育工作目标。小学(义务教育阶段1~6年级)德育工作主要通过生动活泼的校内外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公德教育、社会常识教育和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其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基本的社会公德意识;初中(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除了继续进行“五爱”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外,侧重于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他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社会公德及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高中阶段,注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各教育阶段的德育工作目标要加强整体衔接,防止简单重复或脱节。
2、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为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做好准备;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使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3、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

二、进一步突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1、民族精神教育。
每年9月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各地要结合新学年开学、新生入学教育、庆祝教师节、9?20“公民道德宣传日”和迎接国庆等活动,利用校内外各种媒介、渠道和阵地,采取参观、演讲、主题班(队、团)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2、诚信教育。
培养中小学生诚实待人、守时守信的优良品质。在小学开展“好孩子要诚信” 教育,在初中开展“社会公德讲诚信” 教育,在高中开展“我愿做个诚实人”教育。大力倡导诚信作业、诚信考试,坚决杜绝中小学生考试作弊、替代作业等不诚信现象。
3、养成教育。
认真执行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4、心理健康教育。
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他们处理好在学习、成长、择业、交友、生活等方面的矛盾和困惑,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他们正确认知自我、调控自我、承受挫折、与人交往、适应环境的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活动。
5、法制教育。
加强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坚决防止毒品、邪教进校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后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严格控制在校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6、安全教育。
完善学校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健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和学校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全面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清理整顿不合格的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重大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意外伤害等重大责任事故。探索建立学校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三、广泛拓展中小学德育工作途径
1、加强德育课程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德育课程。结合我市实际以及学生特点,开发具有常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结合国内外的重大事件举办一次时事政策和形势报告会,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强化各类课程的德育功能。
认真落实各学科“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结合学科知识教学,关注学生良好学习品质和高尚道德情操的培养,将教学与德育有机融合。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要注重对学生进行祖国的历史文化、基本国情、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等学科要注重对学生进行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和辨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教育;音乐和美术要充分发挥其学科的美育作用,提高学生对人类艺术美的感受力,陶冶其情操,培养学生健康积极的审美情趣;体育要培养学生不怕困难、奋力拼搏的顽强意志以及遵守纪律、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3、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中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及各类学科综合实践课,积极开展以关注现实,亲身体验为主要特征的实践学习活动。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建立自己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社区服务、科技文化活动、志愿者活动、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每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高中生不少于3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小学高年级学生不少于10天,低中年级可由学校根据实际酌情安排。同时,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妨碍学习和校园生活秩序的活动要予以劝阻并制止。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建设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定期举办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不断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培育校园精神。不断总结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经验,努力打造常德特色。

四、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
1、建立中小学德育全员负责制。
中小学教职员工都应按照“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承担育人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到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并作为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制度,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教师职业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建立班主任选拔制度,引进竞争机制,切实把工作能力强、思想素质好、工作热情高、关心爱护学生的优秀教师吸收进班主任队伍;建立班主任培训和经验交流制度,积极推介优秀班主任的工作经验;建立班主任表彰制度,学校每学期要评比表彰一批优秀班主任,区县(市)教育局每学年要评比表彰一批优秀班主任,市教育局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批优秀班主任。不断改善和提高班主任工作待遇,把班主任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聘职称和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形成人人争当班主任、个个争当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3、加强学校团队建设。
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少先队员、共青团员、青年党员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做好学校团队工作。认真办好中学生业余团校和高中业余党校,积极开展党、团基本知识教育,在高中学生中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
4、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中小学德育工作网络建设。
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和设立家长接待日等形式,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开展现代家庭教育指导行动,促进家长由经验育人向科学育人转变。中小学校要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学生家访提出具体要求。利用社区的各种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寓教于乐、富有吸引力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使社区成为未成年人课余活动的乐园。切实抓好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

五、不断完善德育工作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一把手”抓德育的领导机制。
中小学德育工作实行教育行政部门首长和学校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以德为首”的观念,始终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制定整体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规划,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指导和督促学校德育工作。
2、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理论研究。
针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网吧对青少年学生的不良影响问题、校园侵害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等,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德育理论对德育实践的指导作用。
3、加大德育工作投入力度。
落实德育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德育活动、培训德育队伍、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及表彰奖励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德育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积极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
4、建立学校德育工作的综合考评制度。
把德育工作实绩作为校长任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师德标兵”先进事迹巡回报告。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先进集体等各种形式的表彰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激励作用。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