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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教育局从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发布时间:2013-08-20 11:3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本网讯(供稿 澧县教育局)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6月1日,澧县教育局局长赵传柏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事宜,出台招生政策八个“严”。
    一、严格组织招生宣传。公办学校的招生宣传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统一组织,公办学校不得自行进入生源学校宣传。各种招生宣传严禁夸大其词、不切实际,甚至诋毁它校。
    二、严格组织生源调查。一完小、澧阳镇中学要认真组织开展生源调查,严格核查学生居住地、年龄,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及时入学提供准确依据。
    三、严格按校区招生。城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必须严格按已划分的校区招生,严禁跨校区招生,保证城区所有适龄儿童按校区就近入学。
    四、严格控制班额。城区各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有效控制班额,小学起始年级要控制在 50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要控制在55人以内。
    五、严格入学通知书的管理。新生入学通知书必须加盖教育局招生专章,由教育局基教股统一发放,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凭通知书到教育局注册。
    六、严禁买卖生源。城区各校招生时严禁一切形式的请客送礼,坚决杜绝买卖生源现象。
    七、严禁学生非正常流动。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工作责任,严防优质生源外流;严禁学生非正常校际流动,严格学生异动程序,未经双方校长签字认可的学生不得异动。
    八、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教育局成立督查组,严格组织专项督查,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一经查实,公办学校校长就地免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调出城区;对民办学校给予冻结派驻公办教师计划,乃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城区 12所中小学校长参加了会议,纷纷表示要积极贯彻会议精神,确保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



编辑: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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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教育局从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发布时间:2013-08-20 11:3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本网讯(供稿 澧县教育局)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6月1日,澧县教育局局长赵传柏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事宜,出台招生政策八个“严”。
    一、严格组织招生宣传。公办学校的招生宣传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统一组织,公办学校不得自行进入生源学校宣传。各种招生宣传严禁夸大其词、不切实际,甚至诋毁它校。
    二、严格组织生源调查。一完小、澧阳镇中学要认真组织开展生源调查,严格核查学生居住地、年龄,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及时入学提供准确依据。
    三、严格按校区招生。城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必须严格按已划分的校区招生,严禁跨校区招生,保证城区所有适龄儿童按校区就近入学。
    四、严格控制班额。城区各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有效控制班额,小学起始年级要控制在 50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要控制在55人以内。
    五、严格入学通知书的管理。新生入学通知书必须加盖教育局招生专章,由教育局基教股统一发放,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凭通知书到教育局注册。
    六、严禁买卖生源。城区各校招生时严禁一切形式的请客送礼,坚决杜绝买卖生源现象。
    七、严禁学生非正常流动。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工作责任,严防优质生源外流;严禁学生非正常校际流动,严格学生异动程序,未经双方校长签字认可的学生不得异动。
    八、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教育局成立督查组,严格组织专项督查,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一经查实,公办学校校长就地免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调出城区;对民办学校给予冻结派驻公办教师计划,乃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城区 12所中小学校长参加了会议,纷纷表示要积极贯彻会议精神,确保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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