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旧站栏目
庹朝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06-05-20 16:4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庹朝君

2006年5月17日)

 

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的这次全市中小学管理暨幼儿教育工作会议,是在深刻地分析了我市基础教育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后决定召开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基础教育的重点由学校外部条件转向内部管理、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由重点建设转向均衡发展,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的一次动员会。昨天下午,大家参观了澧县澧阳镇、金罗镇、大堰?镇和澧澹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他们大力推行管理规范化的做法和大力发展幼儿教育的经验,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值得学习借鉴。在今天的会议上,市政府张元英副市长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落实。下面,我代表市教育局先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市基础教育的大好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

大力支持下,经过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辛勤努力,我市基础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1、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九五”期间,我市抓住“两基”评估验收的机遇,大大改善了办学条件。“十五”期间,又以“危改”工程、“远教”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为契机,先后投入2.75亿元,改造危房面积74.1万平方米;投入6700万元,在200所中学、1600所小学建成了远程教育点。目前,我市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布局调整基本到位,D级危房基本消除,教学用房较好满足,配套设施逐步完善,校园环境焕然一新。

2、经费保障机制正在形成。几年前教师工资就全部实现财政打卡发放,教师的津补贴去年部分区县()已全部由财政打卡发放,今年各区县()都将落实到位,在全省是解决得最好的。去年底,国务院提出了“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按照这个原则,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 “两免一补”和杂费全免所需经费、维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危房改造等校舍维护改造经费和保证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3、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2005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81.3%,比2000年高出7.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6.2个百分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模达到7.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为4.6万人,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达到58%。在普通高中学位短缺还是全国、全省基础教育的基本矛盾时,我市从规模上已完全能满足普及高中教育的需要。

4、基础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我市共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省级教育课题45项,在全省第六届基础教育教研教学成果和首届优秀科研课题评奖中,有17项成果获奖。在省级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比武活动中,有46人次获奖。在学科竞赛中,有778人次获国家级奖励,605人次获得省级奖励。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2005年,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3%,初中入学率达到99.5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合格率达到99.3%,高考平均分、上线率、录取率已连续几年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

根据上述形势分析和前不久省“两项”督导评估团对我市4个县督导评估后的综合评价,可以说,我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处于全省前列的总体形势没有改变。面对这种形势,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基础教育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重外部建设,轻内部管理的倾向比较普遍,学校管理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部分校长热衷于抓基础设施建设,整天忙于盖房子、建花园、跑外交,很少有时间深入课堂听课,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也很少有时间深入教研组,与教师座谈,探讨教学改革。部分校长已越来越远离课堂,远离教学,逐渐成为教学研究的外行,成为学校管理的外行。校长不姓“教”,学校的内部管理就难以落实,教育教学质量就难以提高。

2、应试教育的倾向比较严重,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发了很多文件,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但收效不大。有的学校随意调整课程计划,延长在校时间;有的学校利用节假日违规补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有的学校变相举办重点班、奥赛班、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有的学校为获取学生在校搭餐和寄宿的蝇头小利,下午4点半就吃晚饭,5点半就上晚自习;有的学校为追求升学率,歧视排挤后进生,甚至勒令学生退学;高中招生秩序混乱的迹象已经出现,个别学校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已经到了明码标价、明目张胆的地步。职业学校招生的前车之鉴,怎能忘记。

3、常规管理的随意性倾向比较突出,管理的规范化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中小学管理的规范化问题,实质上也是一个管理的科学化问题,不是有不有制度,而是有什么样的制度和如何执行这些制度。目前,各地各学校都建立了各种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中不少是立足于封闭管理,着眼于控制,而不是引导和规范,许多制度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人文性,可操作性不强,执行难以到位。特别是如何建立起县域内、县级层次的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研究不多,重视不够,县与县之间差距很大。

4、幼儿教育发展不够,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阶段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集中精力抓“两基”达标和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没有引起各级领导的足够重视。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步伐不快,普及程度不高,办园质量偏低,管理还不够规范。

因此,我们认为,用科学发展观审视我市的基础教育,还有很多不和谐、不科学的地方,必须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内部与外部、人与物、质与量的和谐发展,努力实现幼儿教育与九年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的和谐发展,努力实现基础教育与各类教育的和谐发展。

二、明确目标,努力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去年11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幼儿教育工作会,会议刚结束,张市长就在会议现场召集与会的区县(市)教育局长座谈,提出了贯彻意见。今年2月初,市委常委议教会又专题研究了幼儿教育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这就是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努力扩大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到2010年,全市0-3岁婴幼儿入托率达到30%,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以上。全市建设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所以上,市级示范性幼儿园50所,县级示范性幼儿园100所。每个区县(市)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均达到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达到县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以此带动本地幼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使我市幼儿教育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如何实现上述目标,我简单讲三点意见。

1、创新发展模式。

    在全省幼儿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政府提出了“各县市区政府要建设好一所公办高质量的示范性幼儿园,要支持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为主的中心幼儿园 ”的要求,大家对此很不理解,引起了很大的争论。我认为:第一,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一个县要以政府为主举办一所示范幼儿园,这个要求是完全符合实际,也是完全有必要和能够达到的;第二,每个乡镇建一所公办为主的中心幼儿园必须创新思维,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办园模式。要按照“以社区为依托发展幼儿教育”的要求,认真作好幼儿园整体规划,把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各类教育资源,通过新建、重组、改制、场地置换等办法盘活,加快幼儿园建设和发展。澧县幼儿园的几种办园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借鉴。第一种模式是: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幼儿园建设资金和骨干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如由澧县教育局举办的澧州幼儿园。第二种模式是: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学校单独举办或者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园舍独立,资产国有,如码头铺镇中心幼儿园。第三种模式是:利用乡镇中心小学闲置的教育资源或依托中小学,校内办园,资源共享,园舍独立,管理独立,如由大堰?镇中心小学举办的镇中心幼儿园。第四种模式是:公民个人独立办园,如兰江幼儿园。这种完全民办的幼儿园仍然是幼儿教育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形式。我们认为这些办园模式都是符合湘政办发[2005]43号文件精神的。各地要按照幼儿园建设的总体要求,作好建设规划,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多种办园模式,扩大事业规模,提高普及程度。

2、加强常规管理。

    幼儿教育的问题一方面是事业规模不够,另一方面是管理非常滞后,基本上是有批无管。当前,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是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突出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办园资格准入问题。我们既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切实做到与公办幼儿园一视同仁。又要切实加强管理,按照《湖南省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坚持办园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把好办园资格审查关。现在不是幼儿园数量少了的问题,而是过多过滥的问题;不是数量不够的问题,而是有规模、合条件的幼儿园太少的问题。不能单纯为了提高入园率、增加幼儿园数量而降低办园标准,不是谁都可以办幼儿园,不能申办一所就审批一所,搞低水平规划、低标准建设。对达不到办园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坚决取缔。                                    

二是附设学前班的问题。国办发[2003]13号文件,湘政办发[2005]43号文件明确提出,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一律不得再附设学前班。我省长沙、岳阳等地早已撤销,我市不能再等待观望。为稳妥起见,撤销工作实施“三步走”。第一步,在今年秋季开学前,撤销区县(市)城区名优学校、示范性学校附设的学前班;第二步,在2007年秋季开学前,撤销区县(市)城区其他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第三步,在2008年秋季开学前,撤销乡镇中心小学附设的学前班。这里提出的是最低要求,最迟期限。今年有条件全部撤销的,不要拖到明年;明年有条件全部撤销的,不要拖到后年。学前班撤销后,区县(市)要适当增加小学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也要适当增加幼儿园数量,扩大规模,满足幼儿入园的需求。

三是城区中小学举办幼儿园问题。城区中小学举办幼儿园挤占了城区有限的教育资源,是造成城区学校班额过大的重要因素。全省幼儿教育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城区中小学不得举办幼儿园。从今年起,全市不再审批城区中小学举办的幼儿园,已经举办幼儿园的必须按照教基[2002]1号文件要求,实行“四独立”,即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实行独立的经营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目前尚未独立的,应在2008年前实现完全独立;达不到“四独立”要求的,坚决停办。依托中小学举办的任何形式的幼儿园和学前班,均不得把入园入班与其小学入学挂钩。

四是幼儿园师资问题。要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幼儿教师培训培养规划。在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表彰优秀教师方面,将幼儿园教师纳入基础教育系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对待。要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到2010年前,全市所有幼儿专任教师都要参加专业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要达到100%。从今年开始,要把师资是否合格作为省、市、县级示范园评估的必要条件,限期达标。

3、提高办园质量。

要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摆脱“保姆式”的教育模式,防止“应试教育”的消极因素向幼儿教育延伸。特别是要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遵循幼儿教育的规律,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坚决纠正幼儿教育的随意化和“小学化”倾向。要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幼儿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园质量的整体提高。

总之,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阶段,作为人生教育的起步阶段,丝毫不能有任何轻视和忽视。要像在“九五”期间抓“普九”那样,像“十五”期间抓高中教育发展那样,在“十一五”期间使我市幼儿教育有一个更快更好的发展。

三、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行中小学管理规范化

基础教育的管理必须强调统一和规范。留意报刊和杂志的同志一定知道,仅今年以来,全国就举办了至少不下于3场全国性的“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论坛,邀请了教育部有关司局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如魏书生、李希贵等作专题报告。我们认为,规范化管理与学校特色并不矛盾,与学校创新并不矛盾,应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综合实力的一项重要工程予以大力推广。最近市教育局编印了一本《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文件选编》,这次会议上市教育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常教发[2006]17号),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校长、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重点是做好三个规范。

1、规范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规范学生活动总量,是中小学管理的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原则。按照课程计划,每学年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为39周,普通高中为40周,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每周在校活动总量,小学一、二年级26课时,三至六年级为30课时,中学各年级为34课时。但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相当部分学校没有达到这些基本要求。一是加班加点,延长活动时间。有的学校早自习2节,晚自习4节,学生早晨6点前就起床,晚上10点半还没有下晚自习。二是作业负担重,学生没有自由支配的课余时间,有的小学生做作业做到深更半夜。三是节假日组织成建制补课,要求学生参加各种补课班、特长班。这些做法严重地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损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也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的强烈不满。为了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市教育局在常教发[2006]17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全市中小学统一开学放假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开学放假,同时对中小学生上学、放学、起床、就餐时间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和不同学段的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同时对控制课外作业总量、规范补课行为提出具体要求。文件中这些具体规定,都是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政策性要求,都是中小学必须做到,而且完全能够做到的。减轻学生负担并不难,难就难在我们要不折不扣地去落实课程计划,难就难在我们要不折不扣地去执行这些具体规定。活动总量控制了,各项规定执行了,中小学生的负担也就减轻了。

2、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端正办学思想。

近年来,针对中小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加强了管理工作的力度,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有些地方、有些学校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有的学校违反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面向少数学生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有的学校为追求升学率,给年级组、班主任下达升学指标,公布全体学生考试成绩排名,歧视排挤后进学生,动不动就开除学籍,勒令学生退学、转学。有的学校不按课程计划开课设节,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挤占体育、音乐、美术及学校课程、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等课时补习其它文化课,脱离课程标准,扩大教学范围,提高教学难度。有的学校对教师管理不严,教师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接受吃请、有偿家教家养的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学校招收复读生,举办复读班,使用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上述这些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已见怪不怪,有的已习以为常,其严重性还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因此,尽管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很多,规定很多,但真正贯彻落实的不多,解决问题的不多。大家都认为到了非规范办学行为不可的时候了,但在行动中都彼此观望,却不愿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都缺乏勇气、胆识和魄力,都缺乏对学生、对教育、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实施素质教育不能挂在嘴上,规范办学行为不能写在纸上。贵在行动,贵在坚持。只有我们校校讲规范,天天讲规范,才能营造出一个宽松的、和谐的素质教育大环境。

3、规范考试评价,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减轻学生负担绝不是降低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绝不是不重视教育质量。教育工作特别是基础教育工作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首先是要树立和坚持科学的质量观。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质量观,在以人为本新观念的引导下,基础教育质量集中体现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上,体现在促进人的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和多样化发展上,体现在为人的终身学习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上。真正高质量的教学过程是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学生全面、主动、生动活泼发展的过程;真正高质量的教学结果不仅体现在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上,更体现在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及身心的全面发展上。我们要坚决反对只注重学科知识体系而忽视人的发展的倾向,坚决反对只注重群体统一发展而忽视学生个性发展的倾向,坚决反对只关注一部分学生而忽视另一部分学生的倾向。

要坚持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基础教育质量不是某个学生或某个教师个体成绩的展示,而是学生群体和教师群体素质的整体体现,要面向全体,照顾个性差异,切实使每个人都能得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不是单一的某种素质的体现,而是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体现,是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内在统一协调发展的综合体现。什么是素质教育有很多解释,我认为最朴实、最本质的解释就是“两全”:面向全体学生、学生全面发展。我们所要的质量应该是对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负责的质量。

其次是要改革考试和评价制度,促进科学质量观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的监测机制。要通过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分层次对高中、初中、小学教学常态进行监测和对学生发展状况进行评估。规范考试行为,定期向社会提供全面的教学质量报告,引导社会和学校树立全面的教学质量观,扭转那种以“升学率”和学生的考试成绩“论成败”的片面质量观。

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督查机制。我们所追求的质量,必须建立在规范的办学行为基础之上。我们将继续完善普通高中办学行为不良记录档案制度,把办学行为作为省示范高中评估复查和市级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名优学校评选及校长评先评优评特的重要依据。对记录在案的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情况,市教育局定期予以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办学行为不良记录较多、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学校和个人,将取消评估资格和已获得的有关荣誉称号。对于这次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28条具体规定,市教育局将直接聘请各地的省、市督学进行专项监督,情况直接向市教育局反映,确保这28条规定落实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促进师生共同发展的评价机制。形成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学校评价机制,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德育工作、课程实施与管理、师德建设、学生团队活动、学生全面成长的情况作全面评价。市教育局将认真总结各区县(市)和学校已有的成功经验,提出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评价方案。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高考的质量和评价。我们历来认为,高考的水平是对高中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检验,好的高中教育就是要有高的升学率。但我们也从不认为,考几个清华、北大就代表了学校的水平,学校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升学率几个百分点的差距。因此,我们一方面将充分利用高考的结果对普通高中质量进行评价,一方面又要改革评价的方式,把考生规模与区域人口、把高考结果与生源状况等挂起钩来进行综合评价,正式发布,给大家一个可信赖的信息。

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当我们把学生的负担减轻了,学校的非正当的竞争制止了,办学行为规范了,校长、教师的聪明才智都用在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来,这才是提高质量的唯一正确的途径。

四、当前几项具体工作

当前,基础教育头绪多、任务重。借这次会议,就当前几项具体工作提几点要求:

1、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今年是实施课程改革后初中毕业的第一年,是实施初中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

一是要严格按会考要求组考。考点设置、考室编排、考试巡视、试卷保密、评卷登分等工作都必须严格按会考的要求落实到位。在考室编排上,不能把报考省示范高中的考生集中安排在一个考点考试;在考点设置上,要方便考生,一般一所学校一个考点,不要让考生跑得太远,不要给学校和学生增加额外负担。

二是切实加强保密安全工作。要按照会考保密工作要求,设置专用保密室,达到“三铁”标准。严格挑选保密员,抓好监考人员培训,加强考试巡查,实行24小时值班。坚决杜绝试卷泄密和考试群体性舞弊事故。同时,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特别注意防止发生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事故。

三是认真抓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原则上按照市教育局常教函[2005]36号文件规定的评价内容、形式和程序操作,实行等级制,并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与学业考试成绩一同作为招生的依据,但今年一般只软挂钩,不硬挂钩。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2、关于高中招生问题。

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今年不再召开全市性的普通高中招生会,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招生规模问题。考虑到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比去年减少1万多人,普职不均衡的矛盾将更加突出,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再扩大办学规模,要通过严格控制班额减少数量、降低比例。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以区县(市)计,平均班额要控制在55人左右,个别学校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控制在65人以内,否则,将不予备案。

二是争抢生源的问题。严禁任何学校使用非正常手段,用金钱或其他优惠条件许诺、买卖和争抢生源;严禁向提供生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宣传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严禁利用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中介人员招揽生源;严禁擅自提前招生,向考生发放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验印的录取通知书,不得提前开学,严禁未经转出学校同意和市教育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私自接受高二、高三学生转学。不得招收复读生,不得举办复读班

三是考试成绩问题中考成绩是高中学校招生唯一文化成绩依据,其中体育术科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也要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所有高中学校招生都不得另行组织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文化考试。组织面试、答辩、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英语口语测试、音体美特长测试,方案必须事先报区县(市)教育局审批。

四是高考成绩宣传问题。为规范高考成绩宣传行为,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高考后严禁高中学校在各类报刊、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上发布高校录取“龙虎榜”或其他形式的不当宣传,不得在校园外以横幅、氢气球、拱门等方式炒作高考成绩和高校录取情况,不准对所谓高考状元和考上清华、北大学生进行过度宣传和奖励。

3、名校办民校的问题。

去年12月21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的通知》(湘教发[2005]126号),明确要求,各地公办普通高中单独举办或者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联名举办的民办学校,凡共享了公办普通高中资源或者无形资产的,从2006年开始,一律停止初中招生;已经实施初、高中剥离的学校,高中学校不能再招收初中生。我市有9所省示范性高中以“名校带民校”形式举办了民办初中,根据省教育厅126号文件精神,3月初,各校都拿出了落实方案,有的是停招初中生,有的是由民办改为公办,有的是实现“四独立”,继续民办。

今年招生在即,无论采取哪种方案,各地对“停招”工作都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停招”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工作做细做好做扎实。

一是要把方案做细。考虑方方面面的情况,权衡利弊得失,把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想深一点,想远一点,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利益。

二是要做好生源分流安置工作。要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初中教师调整,拓展公办初中资源,提供足够的公办初中学位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

三是要做好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搞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对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和理解,确保“停招”工作顺利进行。

同志们,我们正面临基础教育发展的良好机遇,我们必须自加压力,主动行动,超前思维,有所作为,为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而共同努力。

 

当前位置: 首页 > 原有旧站栏目 > 基础教育

庹朝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06-05-20 16:4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庹朝君

2006年5月17日)

 

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的这次全市中小学管理暨幼儿教育工作会议,是在深刻地分析了我市基础教育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后决定召开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基础教育的重点由学校外部条件转向内部管理、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由重点建设转向均衡发展,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的一次动员会。昨天下午,大家参观了澧县澧阳镇、金罗镇、大堰?镇和澧澹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他们大力推行管理规范化的做法和大力发展幼儿教育的经验,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值得学习借鉴。在今天的会议上,市政府张元英副市长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落实。下面,我代表市教育局先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市基础教育的大好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

大力支持下,经过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的辛勤努力,我市基础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1、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九五”期间,我市抓住“两基”评估验收的机遇,大大改善了办学条件。“十五”期间,又以“危改”工程、“远教”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为契机,先后投入2.75亿元,改造危房面积74.1万平方米;投入6700万元,在200所中学、1600所小学建成了远程教育点。目前,我市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布局调整基本到位,D级危房基本消除,教学用房较好满足,配套设施逐步完善,校园环境焕然一新。

2、经费保障机制正在形成。几年前教师工资就全部实现财政打卡发放,教师的津补贴去年部分区县()已全部由财政打卡发放,今年各区县()都将落实到位,在全省是解决得最好的。去年底,国务院提出了“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按照这个原则,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 “两免一补”和杂费全免所需经费、维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危房改造等校舍维护改造经费和保证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3、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2005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81.3%,比2000年高出7.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6.2个百分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模达到7.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为4.6万人,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达到58%。在普通高中学位短缺还是全国、全省基础教育的基本矛盾时,我市从规模上已完全能满足普及高中教育的需要。

4、基础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我市共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省级教育课题45项,在全省第六届基础教育教研教学成果和首届优秀科研课题评奖中,有17项成果获奖。在省级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比武活动中,有46人次获奖。在学科竞赛中,有778人次获国家级奖励,605人次获得省级奖励。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2005年,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3%,初中入学率达到99.5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合格率达到99.3%,高考平均分、上线率、录取率已连续几年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

根据上述形势分析和前不久省“两项”督导评估团对我市4个县督导评估后的综合评价,可以说,我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处于全省前列的总体形势没有改变。面对这种形势,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基础教育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重外部建设,轻内部管理的倾向比较普遍,学校管理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部分校长热衷于抓基础设施建设,整天忙于盖房子、建花园、跑外交,很少有时间深入课堂听课,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也很少有时间深入教研组,与教师座谈,探讨教学改革。部分校长已越来越远离课堂,远离教学,逐渐成为教学研究的外行,成为学校管理的外行。校长不姓“教”,学校的内部管理就难以落实,教育教学质量就难以提高。

2、应试教育的倾向比较严重,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发了很多文件,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但收效不大。有的学校随意调整课程计划,延长在校时间;有的学校利用节假日违规补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有的学校变相举办重点班、奥赛班、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有的学校为获取学生在校搭餐和寄宿的蝇头小利,下午4点半就吃晚饭,5点半就上晚自习;有的学校为追求升学率,歧视排挤后进生,甚至勒令学生退学;高中招生秩序混乱的迹象已经出现,个别学校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已经到了明码标价、明目张胆的地步。职业学校招生的前车之鉴,怎能忘记。

3、常规管理的随意性倾向比较突出,管理的规范化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中小学管理的规范化问题,实质上也是一个管理的科学化问题,不是有不有制度,而是有什么样的制度和如何执行这些制度。目前,各地各学校都建立了各种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中不少是立足于封闭管理,着眼于控制,而不是引导和规范,许多制度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人文性,可操作性不强,执行难以到位。特别是如何建立起县域内、县级层次的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研究不多,重视不够,县与县之间差距很大。

4、幼儿教育发展不够,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阶段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集中精力抓“两基”达标和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没有引起各级领导的足够重视。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步伐不快,普及程度不高,办园质量偏低,管理还不够规范。

因此,我们认为,用科学发展观审视我市的基础教育,还有很多不和谐、不科学的地方,必须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内部与外部、人与物、质与量的和谐发展,努力实现幼儿教育与九年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的和谐发展,努力实现基础教育与各类教育的和谐发展。

二、明确目标,努力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去年11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幼儿教育工作会,会议刚结束,张市长就在会议现场召集与会的区县(市)教育局长座谈,提出了贯彻意见。今年2月初,市委常委议教会又专题研究了幼儿教育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这就是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努力扩大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到2010年,全市0-3岁婴幼儿入托率达到30%,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以上。全市建设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所以上,市级示范性幼儿园50所,县级示范性幼儿园100所。每个区县(市)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均达到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达到县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以此带动本地幼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使我市幼儿教育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如何实现上述目标,我简单讲三点意见。

1、创新发展模式。

    在全省幼儿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政府提出了“各县市区政府要建设好一所公办高质量的示范性幼儿园,要支持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为主的中心幼儿园 ”的要求,大家对此很不理解,引起了很大的争论。我认为:第一,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一个县要以政府为主举办一所示范幼儿园,这个要求是完全符合实际,也是完全有必要和能够达到的;第二,每个乡镇建一所公办为主的中心幼儿园必须创新思维,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办园模式。要按照“以社区为依托发展幼儿教育”的要求,认真作好幼儿园整体规划,把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各类教育资源,通过新建、重组、改制、场地置换等办法盘活,加快幼儿园建设和发展。澧县幼儿园的几种办园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借鉴。第一种模式是: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幼儿园建设资金和骨干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如由澧县教育局举办的澧州幼儿园。第二种模式是: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学校单独举办或者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园舍独立,资产国有,如码头铺镇中心幼儿园。第三种模式是:利用乡镇中心小学闲置的教育资源或依托中小学,校内办园,资源共享,园舍独立,管理独立,如由大堰?镇中心小学举办的镇中心幼儿园。第四种模式是:公民个人独立办园,如兰江幼儿园。这种完全民办的幼儿园仍然是幼儿教育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形式。我们认为这些办园模式都是符合湘政办发[2005]43号文件精神的。各地要按照幼儿园建设的总体要求,作好建设规划,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多种办园模式,扩大事业规模,提高普及程度。

2、加强常规管理。

    幼儿教育的问题一方面是事业规模不够,另一方面是管理非常滞后,基本上是有批无管。当前,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是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突出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办园资格准入问题。我们既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切实做到与公办幼儿园一视同仁。又要切实加强管理,按照《湖南省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坚持办园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把好办园资格审查关。现在不是幼儿园数量少了的问题,而是过多过滥的问题;不是数量不够的问题,而是有规模、合条件的幼儿园太少的问题。不能单纯为了提高入园率、增加幼儿园数量而降低办园标准,不是谁都可以办幼儿园,不能申办一所就审批一所,搞低水平规划、低标准建设。对达不到办园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坚决取缔。                                    

二是附设学前班的问题。国办发[2003]13号文件,湘政办发[2005]43号文件明确提出,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一律不得再附设学前班。我省长沙、岳阳等地早已撤销,我市不能再等待观望。为稳妥起见,撤销工作实施“三步走”。第一步,在今年秋季开学前,撤销区县(市)城区名优学校、示范性学校附设的学前班;第二步,在2007年秋季开学前,撤销区县(市)城区其他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第三步,在2008年秋季开学前,撤销乡镇中心小学附设的学前班。这里提出的是最低要求,最迟期限。今年有条件全部撤销的,不要拖到明年;明年有条件全部撤销的,不要拖到后年。学前班撤销后,区县(市)要适当增加小学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也要适当增加幼儿园数量,扩大规模,满足幼儿入园的需求。

三是城区中小学举办幼儿园问题。城区中小学举办幼儿园挤占了城区有限的教育资源,是造成城区学校班额过大的重要因素。全省幼儿教育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城区中小学不得举办幼儿园。从今年起,全市不再审批城区中小学举办的幼儿园,已经举办幼儿园的必须按照教基[2002]1号文件要求,实行“四独立”,即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实行独立的经营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目前尚未独立的,应在2008年前实现完全独立;达不到“四独立”要求的,坚决停办。依托中小学举办的任何形式的幼儿园和学前班,均不得把入园入班与其小学入学挂钩。

四是幼儿园师资问题。要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幼儿教师培训培养规划。在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表彰优秀教师方面,将幼儿园教师纳入基础教育系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对待。要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到2010年前,全市所有幼儿专任教师都要参加专业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要达到100%。从今年开始,要把师资是否合格作为省、市、县级示范园评估的必要条件,限期达标。

3、提高办园质量。

要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摆脱“保姆式”的教育模式,防止“应试教育”的消极因素向幼儿教育延伸。特别是要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遵循幼儿教育的规律,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坚决纠正幼儿教育的随意化和“小学化”倾向。要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幼儿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园质量的整体提高。

总之,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阶段,作为人生教育的起步阶段,丝毫不能有任何轻视和忽视。要像在“九五”期间抓“普九”那样,像“十五”期间抓高中教育发展那样,在“十一五”期间使我市幼儿教育有一个更快更好的发展。

三、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行中小学管理规范化

基础教育的管理必须强调统一和规范。留意报刊和杂志的同志一定知道,仅今年以来,全国就举办了至少不下于3场全国性的“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论坛,邀请了教育部有关司局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如魏书生、李希贵等作专题报告。我们认为,规范化管理与学校特色并不矛盾,与学校创新并不矛盾,应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综合实力的一项重要工程予以大力推广。最近市教育局编印了一本《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文件选编》,这次会议上市教育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常教发[2006]17号),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校长、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重点是做好三个规范。

1、规范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规范学生活动总量,是中小学管理的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原则。按照课程计划,每学年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为39周,普通高中为40周,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每周在校活动总量,小学一、二年级26课时,三至六年级为30课时,中学各年级为34课时。但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相当部分学校没有达到这些基本要求。一是加班加点,延长活动时间。有的学校早自习2节,晚自习4节,学生早晨6点前就起床,晚上10点半还没有下晚自习。二是作业负担重,学生没有自由支配的课余时间,有的小学生做作业做到深更半夜。三是节假日组织成建制补课,要求学生参加各种补课班、特长班。这些做法严重地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损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也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的强烈不满。为了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市教育局在常教发[2006]17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全市中小学统一开学放假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开学放假,同时对中小学生上学、放学、起床、就餐时间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和不同学段的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同时对控制课外作业总量、规范补课行为提出具体要求。文件中这些具体规定,都是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政策性要求,都是中小学必须做到,而且完全能够做到的。减轻学生负担并不难,难就难在我们要不折不扣地去落实课程计划,难就难在我们要不折不扣地去执行这些具体规定。活动总量控制了,各项规定执行了,中小学生的负担也就减轻了。

2、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端正办学思想。

近年来,针对中小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加强了管理工作的力度,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有些地方、有些学校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有的学校违反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面向少数学生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有的学校为追求升学率,给年级组、班主任下达升学指标,公布全体学生考试成绩排名,歧视排挤后进学生,动不动就开除学籍,勒令学生退学、转学。有的学校不按课程计划开课设节,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挤占体育、音乐、美术及学校课程、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等课时补习其它文化课,脱离课程标准,扩大教学范围,提高教学难度。有的学校对教师管理不严,教师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接受吃请、有偿家教家养的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学校招收复读生,举办复读班,使用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上述这些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已见怪不怪,有的已习以为常,其严重性还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因此,尽管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很多,规定很多,但真正贯彻落实的不多,解决问题的不多。大家都认为到了非规范办学行为不可的时候了,但在行动中都彼此观望,却不愿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都缺乏勇气、胆识和魄力,都缺乏对学生、对教育、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实施素质教育不能挂在嘴上,规范办学行为不能写在纸上。贵在行动,贵在坚持。只有我们校校讲规范,天天讲规范,才能营造出一个宽松的、和谐的素质教育大环境。

3、规范考试评价,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减轻学生负担绝不是降低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绝不是不重视教育质量。教育工作特别是基础教育工作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首先是要树立和坚持科学的质量观。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质量观,在以人为本新观念的引导下,基础教育质量集中体现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上,体现在促进人的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和多样化发展上,体现在为人的终身学习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上。真正高质量的教学过程是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学生全面、主动、生动活泼发展的过程;真正高质量的教学结果不仅体现在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上,更体现在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及身心的全面发展上。我们要坚决反对只注重学科知识体系而忽视人的发展的倾向,坚决反对只注重群体统一发展而忽视学生个性发展的倾向,坚决反对只关注一部分学生而忽视另一部分学生的倾向。

要坚持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基础教育质量不是某个学生或某个教师个体成绩的展示,而是学生群体和教师群体素质的整体体现,要面向全体,照顾个性差异,切实使每个人都能得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不是单一的某种素质的体现,而是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体现,是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内在统一协调发展的综合体现。什么是素质教育有很多解释,我认为最朴实、最本质的解释就是“两全”:面向全体学生、学生全面发展。我们所要的质量应该是对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负责的质量。

其次是要改革考试和评价制度,促进科学质量观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的监测机制。要通过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分层次对高中、初中、小学教学常态进行监测和对学生发展状况进行评估。规范考试行为,定期向社会提供全面的教学质量报告,引导社会和学校树立全面的教学质量观,扭转那种以“升学率”和学生的考试成绩“论成败”的片面质量观。

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督查机制。我们所追求的质量,必须建立在规范的办学行为基础之上。我们将继续完善普通高中办学行为不良记录档案制度,把办学行为作为省示范高中评估复查和市级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名优学校评选及校长评先评优评特的重要依据。对记录在案的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情况,市教育局定期予以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办学行为不良记录较多、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学校和个人,将取消评估资格和已获得的有关荣誉称号。对于这次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28条具体规定,市教育局将直接聘请各地的省、市督学进行专项监督,情况直接向市教育局反映,确保这28条规定落实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促进师生共同发展的评价机制。形成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学校评价机制,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德育工作、课程实施与管理、师德建设、学生团队活动、学生全面成长的情况作全面评价。市教育局将认真总结各区县(市)和学校已有的成功经验,提出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评价方案。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高考的质量和评价。我们历来认为,高考的水平是对高中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检验,好的高中教育就是要有高的升学率。但我们也从不认为,考几个清华、北大就代表了学校的水平,学校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升学率几个百分点的差距。因此,我们一方面将充分利用高考的结果对普通高中质量进行评价,一方面又要改革评价的方式,把考生规模与区域人口、把高考结果与生源状况等挂起钩来进行综合评价,正式发布,给大家一个可信赖的信息。

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当我们把学生的负担减轻了,学校的非正当的竞争制止了,办学行为规范了,校长、教师的聪明才智都用在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来,这才是提高质量的唯一正确的途径。

四、当前几项具体工作

当前,基础教育头绪多、任务重。借这次会议,就当前几项具体工作提几点要求:

1、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今年是实施课程改革后初中毕业的第一年,是实施初中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

一是要严格按会考要求组考。考点设置、考室编排、考试巡视、试卷保密、评卷登分等工作都必须严格按会考的要求落实到位。在考室编排上,不能把报考省示范高中的考生集中安排在一个考点考试;在考点设置上,要方便考生,一般一所学校一个考点,不要让考生跑得太远,不要给学校和学生增加额外负担。

二是切实加强保密安全工作。要按照会考保密工作要求,设置专用保密室,达到“三铁”标准。严格挑选保密员,抓好监考人员培训,加强考试巡查,实行24小时值班。坚决杜绝试卷泄密和考试群体性舞弊事故。同时,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特别注意防止发生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事故。

三是认真抓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原则上按照市教育局常教函[2005]36号文件规定的评价内容、形式和程序操作,实行等级制,并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与学业考试成绩一同作为招生的依据,但今年一般只软挂钩,不硬挂钩。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2、关于高中招生问题。

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今年不再召开全市性的普通高中招生会,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招生规模问题。考虑到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比去年减少1万多人,普职不均衡的矛盾将更加突出,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再扩大办学规模,要通过严格控制班额减少数量、降低比例。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以区县(市)计,平均班额要控制在55人左右,个别学校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控制在65人以内,否则,将不予备案。

二是争抢生源的问题。严禁任何学校使用非正常手段,用金钱或其他优惠条件许诺、买卖和争抢生源;严禁向提供生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宣传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严禁利用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中介人员招揽生源;严禁擅自提前招生,向考生发放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验印的录取通知书,不得提前开学,严禁未经转出学校同意和市教育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私自接受高二、高三学生转学。不得招收复读生,不得举办复读班

三是考试成绩问题中考成绩是高中学校招生唯一文化成绩依据,其中体育术科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也要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所有高中学校招生都不得另行组织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文化考试。组织面试、答辩、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英语口语测试、音体美特长测试,方案必须事先报区县(市)教育局审批。

四是高考成绩宣传问题。为规范高考成绩宣传行为,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高考后严禁高中学校在各类报刊、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上发布高校录取“龙虎榜”或其他形式的不当宣传,不得在校园外以横幅、氢气球、拱门等方式炒作高考成绩和高校录取情况,不准对所谓高考状元和考上清华、北大学生进行过度宣传和奖励。

3、名校办民校的问题。

去年12月21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的通知》(湘教发[2005]126号),明确要求,各地公办普通高中单独举办或者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联名举办的民办学校,凡共享了公办普通高中资源或者无形资产的,从2006年开始,一律停止初中招生;已经实施初、高中剥离的学校,高中学校不能再招收初中生。我市有9所省示范性高中以“名校带民校”形式举办了民办初中,根据省教育厅126号文件精神,3月初,各校都拿出了落实方案,有的是停招初中生,有的是由民办改为公办,有的是实现“四独立”,继续民办。

今年招生在即,无论采取哪种方案,各地对“停招”工作都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停招”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工作做细做好做扎实。

一是要把方案做细。考虑方方面面的情况,权衡利弊得失,把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想深一点,想远一点,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利益。

二是要做好生源分流安置工作。要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初中教师调整,拓展公办初中资源,提供足够的公办初中学位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

三是要做好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搞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对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和理解,确保“停招”工作顺利进行。

同志们,我们正面临基础教育发展的良好机遇,我们必须自加压力,主动行动,超前思维,有所作为,为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而共同努力。